(三)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期間:營運期間。
地區:台灣及台灣以外地區。
對象及方式:1111及會員同意揭露之第三人。除用於會員管理、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等功能以外,並得依下述規定利用或提供予第三人利用
A、提供求才廠商作為面試徵才之用。
B、提供獵頭、人才派遣或專案招募之聯絡及推薦之利用。
C、1111其他各項統計、問卷及不定期寄發之會員通知或電子報之用,包括但不限於市場調查、受企業委託代為發送的會員資訊。
D、利用會員所提供之地址、電子郵件或電話號碼,進行本公司商品及服務之宣傳行銷。
E、於交寄相關活動所獲物品時,將您的個人資料利用於交付給相關物流或廠商以便完成物品的寄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