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長(3008305)
台中市西屯區
餐廳╱餐館
法務主管
面議(經常性薪資4萬含以上)
職務要求
1. 管理海外法律訴訟案件。

2. 整合集團地區法務事務,適時提出風險控管。

3. 具商標/授權相關經驗

4. 負責管理與教育公司法務人員

5. 訴訟/非訟案件處理

6. 蒐集相關法令規定並擬定因應措施

7. 提供專業法律意見及諮詢服務

8. 協助法律問題分析與擔任辯護

9. 各項法務文件研擬及審核

任職資格
1. 需有餐飲業經驗

2. 英文可以溝通

*請利用下列兩種方式投遞履歷,若您的資格符合職缺所需,我們的獵頭顧問將會盡速與您聯繫 ,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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