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具備2年以上土地開發、都市計畫或不動產規畫相關工作經驗;有閒置土地活化或廠區再利用項目經驗者尤佳。。 2. 熟悉《都市計畫法》、《建築法》、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》及其他相關法規,能獨立進行法令檢討與應用。 3. 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,並擁有邏輯性思考與問題解決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