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具10年以上社會住宅、商辦大樓、建設公司、商場、飯店住宅等營運管理主管工作經驗。 2.具社會住宅營運管理經驗者尤佳。 3.邏輯清晰、企劃能力佳、具溝通協調、問題解決、領導管理、 文書處理及簡報能力。 4.熟悉住宅法、民法及不動產相關法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