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取條件:
商標管理

智權處級主管 (3007590)
新北市樹林區
光電相關
法務主管
面議(經常性薪資4萬含以上)

1. 8-10 年以上,須具備上市上櫃公司智權、商標管理經驗 2.管理經驗5 年以上,有國際談判以上經驗尤佳 3.需出差海外 4.熟悉LED 上、中、下游之各項相關專利 5.熟悉LED 業界訴訟歷程 6.達成目標的責任感與使命感 7.對於商業交易與併購策略具有深入的認識 8.具相當程度的行政管理經驗 9.大學以上 10.英文精通 11.積極、有熱忱、邏輯清晰、溝通能力佳、持續學習並勇於面對壓力